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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000014349/2026-08627 | |
| 發文字號: | 發文時間:2026-04-17 |
| 發文機關:長治市屯留區應急管理局 | 主題詞: |
| 標題:長治市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屯留大隊2026年度安全生產執法檢查計劃 | |
| 主題分類: | 發布日期:2026-04-17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應急管理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履職管理規定》《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編制辦法》(安監總政法〔2017〕150號)等規定和《長治市應急管理局年度監管執法計劃》,結合我隊工作實際,編制了長治市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屯留大隊2026年度安全生產執法檢查計劃。
一、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
(一)工作目標
1.對列入本計劃的生產經營單位的執法檢查覆蓋率達到100%。
2.全面推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規范監管執法行為,避免因執法不規范引發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
3.積極開展全區安全生產領域執法工作,實實在在為企業減負擔、辦實事,有效改變過去執法工作不規范、不嚴謹、不到位等問題,推動全區安全生產執法檢查規范化水平逐步提高。
4.強化執法檢查的震懾作用,依法依規查處執法檢查發現的違法行為。通過規范有力的執法檢查,推動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減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較大事故,牢牢守住不發生重特大事故底線,促進全區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主要任務
按照職責分工,對有關生產經營單位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執法檢查,發現事故隱患或者違法行為,應當依法采取現場處理、行政強制、行政處罰等措施。
二、行政執法人員數量
(一)隊執法人員的確定
長治市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屯留大隊現有人員13人,實際從事執法檢查人員10人。
(二)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執法人員的確定
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現有持證執法人員10人,其中:隊長1人,綜合辦公室1人、隊財務股1人、執法監督和案件投訴股1人、執法一中隊2人,執法二中隊2人,執法三中隊2人。
(三)實際從事執法人員的確定
長治市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屯留大隊,實際從事執法檢查人員共計10人。
三、檢查安排
(一)執法檢查單位范圍
根據《編制辦法》要求,結合工作職責,執法檢查單位范圍為:
1.安全生產風險等級較高的生產經營單位:
(1)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生產經營單位;
(2)規模較大、人員密集的生產經營單位;
(3)涉爆粉塵生產經營單位;
(4)安全生產標準化未達標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落實不到位的生產經營單位。
2.近三年發生過造成人員死亡的生產安全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
3.納入安全生產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對象的生產經營單位;
4.發現存在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生產經營單位;
5.試生產或者復工復產的生產經營單位;
6.其他應當納入執法檢查安排的生產經營單位。
(二)執法檢查單位情況
執法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家次,具體如下:
1.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10家。(檢查安排見附件2)。
2.工貿生產經營單位13家。(檢查安排見附件3).
3.煤炭加工行業企業5家。(檢查安排見附件4)
(三)執法檢查頻次
對確定為執法檢查的生產經營單位,本年度內實現執法檢查“全覆蓋”,檢查頻次為至少一次。
(四)檢查內容
嚴格按照隊制定的行政檢查事項清單,規范有序地開展行政檢查工作;嚴格執行省、市制定的行政檢查裁量權基準,細化量化行政檢查的范圍、方式、形式等內容。
四、總法定工作日、執法檢查工作日、其他執法工作日、非執法工作日測算說明
執法檢查工作日測算說明(見《附件5》)。
執法檢查工作日=總法定工作日(2480天)-其他執法工作日(1078天)-非執法工作日(1290天)=112個工作日。
五、保障措施
(一)嚴格計劃編制。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應急管理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履職管理規定》《應急管理部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執法工作的意見》(應急〔2021〕23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的通知》(晉政辦發〔2015〕88號)和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編制辦法的要求,結合單位實際,嚴格按照規定程序認真編制執法檢查計劃。
(二)優化檢查方式。采取“四不兩直”、暗查突查和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等方式,推進“互聯網+執法”,嚴格執法檢查計劃實施。各執法中隊要根據本計劃,每季度認真開展執法檢查。檢查結束后,要及時將檢查情況及查處結果通過相關系統平臺統一歸集,并向社會公示。
(三)規范執法程序。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安全生產執法程序規定》等,嚴格落實現場檢查規定,規范執法文書使用,嚴格執行現場處理措施、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等程序,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權,形成執法閉環,規范執法活動。所有執法檢查必須制定現場檢查方案,填寫現場檢查記錄。
(四)落實“三項制度”。認真落實《山西省行政執法條例》和市應急管理局和區政府關于行政執法公示辦法、全過程記錄辦法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等規定,全面推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公示、全過程記錄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逐步實現執法信息公開透明、執法全過程留痕、執法決定合法有效,避免因執法不規范引發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
(五)強化督促落實。計劃下發后,各執法中隊要按照執法檢查計劃,細化檢查任務分工,明確檢查時間安排,認真組織實施,自覺接受監督,以高質量執法推動提升安全生產水平。同時,要建立執法檢查臺賬、執法文書制作使用臺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