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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000014349/2026-07386 | |
| 發文字號: | 發文時間:2026-04-02 |
| 發文機關:長治市屯留區統計局 | 主題詞: |
| 標題:長治市屯留區統計局 2026年度行政檢查工作計劃 | |
| 主題分類: | 發布日期:2026-04-02 |
為深入貫徹落實上級關于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決策部署,切實加強統計行政檢查工作,嚴肅查處統計造假、弄虛作假違紀違法行為,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不斷提高統計數據質量,結合實際,特制定本計劃。
一、檢查時間
2026年全年,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安排進度。
二、檢查對象
凡有報送統計資料義務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個體工商戶等統計調查單位。
三、檢查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山西省統計條例》、國家統計局制定頒布的《統計執法監督檢查辦法》等。
四、檢查內容
(一)機關、企事業單位是否拒絕提供統計資料或者經催報后仍未按時提供統計資料;
(二)機關、企事業單位是否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
(三)機關、企事業單位是否拒絕答復或者不如實答復統計檢查查詢書;
(四)機關、企事業單位是否拒絕、阻礙統計調查、統計檢查;
(五)機關、企事業單位是否轉移、隱匿、篡改、毀棄或者拒絕提供原始記錄和憑證、統計臺賬、統計調查表及其他相關證明和資料;
(六)機關、企事業單位是否遲報統計資料,或者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賬。
五、檢查方式
(一)開展“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充分利用“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系統平臺開展執法檢查。
(二)按照上級統計部門統一安排部署,開展集中清理糾正工作,將對違反統計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的檢查嵌入到各類檢查中,確保清理到位,不出現新的違反統計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
(三)對群眾舉報或上級交辦的統計違法線索、案件隨時開展調查和執法檢查。
六、工作要求
(一)緊盯重點對象開展行政檢查。要對統計數據波動明顯異常的統計調查對象,結合數據質量評估、稅務資料比對等因素,組織開展行政檢查。
(二)結合中心工作開展行政檢查,確保依法統計得到貫徹落實。在入企指導服務時,發現弄虛作假、少報漏報等統計違法行為時,及時立案查處,充分發揮統計行政檢查對統計工作的保駕護航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