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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000014349/2024-34647 | |
| 發文字號: | 發文時間:2024-07-16 |
| 發文機關:長治市屯留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主題詞: |
| 標題:開展整治物業服務不履約不到位侵占業主利益等問題并建立完善物業企業退出機制專項行動 | |
| 主題分類: | 發布日期:2024-07-16 |
為貫徹落實省、市、區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精神,根據省、市、區紀委“聽民意辦實事”工作要求,決定從5月份開始到10月底在全區范圍內開展整治物業服務不履約不到位、侵占業主利益等問題和建立完善物業企業退出機制專項行動。
重點整治內容
(一)物業服務不履約不到位行為
1.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按照合同約定和物業的使用性質,妥善維修、養護、清潔、綠化和經營管理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業主共有部分,維護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基本秩序不到位,未采取合理措施保護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等。
2.未履行信息公開和報告義務。物業服務企業未按規定將服務的事項、負責人員、質量要求、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履行情況以及維修資金使用情況等向業主公開,未向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物管會)報告。
3.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安全防范工作。物業服務企業未按照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務,對管理區域內的共用消防設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進行維護管理,未及時勸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等行為,對勸阻和制止無效的,未及時向街辦(鄉鎮)、消防救援機構報告。
4.未履行物業服務企業的移交義務。物業服務合同終止的,原物業服務企業未在約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內退出物業服務區域,未將物業服務用房、相關設施、物業服務所必需的相關資料等交還給業主委員會、決定自行管理的業主或者其指定的管理人,未配合新物業服務人企業做好交接工作,未如實告知物業的使用和管理狀況等。
(二)物業服務企業侵害業主利益行為
1.擅自利用小區公共部位經營。物業服務企業未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同意,擅自利用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經營,擅自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進行經營收益,擅自利用小區電梯投放經營性廣告,擅自改變或利用物業管理用房進行經營收益等。
2.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況。物業服務企業未及時將小區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經營所產生的公共收益收支明細在物業服務區域內醒目位置公開公示。
3.違規侵占小區公共收益。物業服務企業侵占利用小區業主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經營所產生的公共收益;未按合同約定或業主大會決議分配使用公共收益。
(三)建立完善物業退出機制
加強對業委會(物管會)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充分發揮業委會(物管會)的正面作用,對群眾評價差、問題矛盾多的物業服務企業及時召開業主大會予以解聘。鼓勵各縣(區)結合實際建設信息化業主表決平臺,為業主表決提供便利,引導業主積極參與物業管理活動。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物業市場化退出機制,落實行業動態管理。強化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管理,建立黑名單制度,將信用評價結果與評先評優、扶持獎勵、招投標等直接掛鉤。加大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力度,大力培育并積極引進優秀物業企業,促進服務質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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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反映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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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單位 |
電話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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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麟絳街道 |
0355-7522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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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發改局 |
0355-752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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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場局 |
0355-7522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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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住建局 |
0355-7522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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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執法大隊 |
0355-752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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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郵箱:tlzjj123@163.com